2004年9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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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过调解员的棒
民事纠纷调解日趋专业化、多渠道
本报记者 陈卓

  “专业处理经济、民事纠纷,电话……”类似的由律师事务所刊出的广告频见报端。
    律师做民事调解,不同人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是,在中国一旦提到律师,就会让对方警觉,处理家庭矛盾纠纷更是如此——“你是他(她)的代理人,当然是替他(她)说话的;跟我谈,不知道挖了什么陷阱!”在这种心理下,不少人会把律师看作是最不可信任的“说情人”,由衷地排斥,当然就没有调解的可能。
    而另一种看法是,律师的调解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和权威性,而且如果能让当事人避免对簿公堂,就可以使律师在委托代理人和调解员两种身份间灵活地转变着,直到问题解决。
    那么,对当事人而言,这是比社区干部更值得期待的求助对象吗?对律师而言,这是一块比起其他业务来也毫不逊色的“香饽饽”吗?
  调解的底气来自专业
    王萍与赵亮(均为化名)在去年就离婚了,并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但今年,王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赵亮在离婚时还有其他应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告诉她。王萍决定算清这笔账。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找律师,因为她觉得这是个需要深挖的“井”。
    王萍辗转找到了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文莉。于是,李文莉开始了调查取证,查出赵亮曾有一辆车和一些股票,但都已卖掉、抛掉。李文莉隐隐觉得还有更深的东西可挖。她去了房管局,没有查到婚姻存续期间赵亮有其他房产的记录,却查到了以赵亮的亲戚为户主的一处高额房产。而且,这处房产一共有3张发票,其中数额最大的一笔来自亲戚汇来的转账支票,还有一张是赵亮和亲戚共同出资的现金。
    因为涉及到隐私,李文莉通过法院查了那张转账支票的来源,揭开了一个被埋藏得很深的“局”。那张转账支票上的大半资金是从某公司账号上转过去的,该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已注销,当初的法定代表人正是赵亮。因为当时操作不规范,公司账号还一直保留着,公章、财务章也一直没有上缴。也就是说,这处房子的大部分购买资金极有可能就来自赵亮。
    这对李文莉来说是个意外,她没有想到能查得那么深;对王萍来说更是意外,她没有想到前夫转移了那么多共有财产。
    王萍开始找赵亮交涉,每次交涉前,李文莉都会给她一些关键的材料和忠告,除了证据还让她冷静地对待对方。据说,在越来越充足的证据面前,赵亮的态度也渐渐从“不给一分”变成了“可以商量”。
    最终,双方调解成功,赵亮同意一次性付给王萍一笔钱。
    “无论财产多少、离或不离,我只是帮助当事人收集到尽可能多尽可能有利的证据。至于最终是否要到法庭上解决,当事人希望从物质上得到多少分配或补偿,都应该让当事人自己决定。”李文莉认为,律师专业的调解其实充实在案件的每个步骤中,但律师会选择最合适的场合出场,在恰当的时候说出恰当的话,在“劝导”的同时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继承的纷争未必要打官司
    民禾律师事务所现在有一个目标,想在继承领域做出自己的优势,好以特色服务来吸引客户。律师周仲献最近接了一个比较“接近”民事调解的继承案子。
    老母亲和一个女儿(以下称甲女)互换了房子,后来甲女的妹妹拿着交换后属于甲女的房子进行了房改,房子的户主就成了甲女的妹妹。老母亲则一直住着原属于甲女的房子,房产证上也写了老母亲的名字。在老母亲生前,4个子女订了份协议,约定母亲过世后她住的房子仍归甲女所有。可老母亲过世后,有一个女儿突然反悔了,说要享有老母亲名下那套房子的应有份额。
    甲女想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于是找到了周仲献。周仲献分析了一下,觉得如果那个女儿愿意协商,他将会和她讲这么几点——
  首先,周仲献将明确那份在老母亲生前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没有老母亲的签字,不能作为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所以她的要求从法律上讲的确站得住脚。但从整个产权沿革来看,那套房子确是甲女换给老母亲的,而且这些年主要是甲女在尽赡养义务,所以根据新婚姻法,在分这份财产时,甲女是占据有利条件的。而且两人是姐妹,有亲情在其中,甲女有自己的人情优势。在这几点基础上,周仲献认为,甲女可以为这套房子付出一定代价,但双方的得益绝不是对分。
    “一般人总觉得这类民事案子事情小,标的也小,而且做起来又很复杂,好多地方处理起来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时不妨学学以前的居委会干部,用调解的方法反而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周仲献讲了心得。
  婚姻调解可以有另一种“委托”
    另一方面,一种“介于民事调解与法律途径解决”之间的形式也在悄悄形成。张泓在自己名片上写的是“婚姻咨询师”,她在半个月前创办了“幸福缘婚姻咨询公司”。名片的背后写着服务范围,其中包括婚姻质量评估、婚姻不忠调查、代办离婚服务、夫妻感情破裂和婚外恋,其宗旨是“劝和不劝离”。据她说,公司包括5个咨询师、12个调查员和2个兼职律师,开业以来已经有30多位客户找上门来。
    她的观念是现在的人“离不起婚”,特别在近几年房价较高的情况下,法院的诉讼费就很高,双方还要负担请律师的费用。张泓认为,她运用的是心理战术,和社区干部免费的民事调解不同,也和时时用法律框框来解决问题的律师办案不同。
    她向记者介绍了一个自以为很满意的案子。一对夫妻打了3年官司还没离成婚,就是因为男方想问女方多要一笔钱。“我用了逆向思维的方法。女方想要孩子,我就对男方说女方不要孩子;他一听跳了起来,‘她不要我也不要’,正中我们下怀。”另一方面,女方的心理价位是出3万,男方坚持要5万。张泓就对男方讲女方愿意出5000元,男方当然不同意,希望能谈到3万。这样,双方其实已经能达成共识了。结果,女方付给婚姻咨询公司1万元,了结了这场离婚“持久战”。
    刚开始创办公司的时候,张泓只想做一方愿离一方不愿离的案子。“当初我们和几家律师事务所有联手,本打算将咨询公司处理不了的比如双方都想离婚的案子交给律师去办。但现在就业务开展情况来看,不需要律师我们也能做好这些工作了。”正是以上那个案例,让张泓觉得不仅仅是“劝和”,即使是离婚案子,婚姻咨询公司也能胜任。“我觉得这块市场很大,我们有律师不具备的优势——我们很有人情味。”张泓说,她们一般会拿出委托人所付费用的10%来陪委托人喝茶吃饭等。“比如刚查出对方有第三者的时候,他(她)肯定都睡不着,我们也得陪着。”
    “市场有需求,也是做好事,还能赚钱。”这是张泓认为这样的公司能够生存的理由。